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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老人有4个孩子,但是老人20多年期间一直跟小儿子吃住,期间其他子女未交任何赡养老人的费用,老人生病住院,医疗保险均由小儿子缴纳费用,是否可以起诉其他子女要回20多年的赡养费

查看杨景茹律师的回答

杨景茹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

  • 您好!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可以以老人的名义提起诉讼。具体可加微信沟通。
    《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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