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襄阳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广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深圳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广东-深圳债权债务1个月前

¥50.00

我儿系某分行付行长,被举报贷款受贿被某异地监委带走留置调查近6个月,近要移交检查院。其中监委认定一例受贿2200万元,事实是:儿子控股一个公司和某私人地产商合资开发一个地产项目,儿子批准贷款给地产项目1亿2000万元,儿子公司投2000万元合作开发,七年后儿子公司分利润2200万元,年回报率15 %左右,监委认为个人受贿2200万元。我认为不应算作受贿,更谈不上个人受贿。请那主任指教。

查看陈良洲律师的回答

陈良洲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

  • 第一,如果你儿子是银行行长,那么他控股公司本身就违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二,你儿子给自己的控股公司参与的项目批准贷款,已经存在利用信贷审批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利的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可能涉嫌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
    第三,并不是说自己本人没有收现金就不算受贿,而是要看行为的本质,即他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很显然你儿子利用了自己的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上信贷审批权的便利,为合作项目批准贷款,符合了前两项。你所认为不犯罪的理由主要是在最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上,但实际上你儿子就是通过批准贷款,从项目中获利2200万,这笔钱从头到尾都是他不该拿的,他通过控股公司拿了,那么就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了。
    篇幅有限,不知道我有没有说得让您明白了,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详谈【微信、电话同号:13480693236】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00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7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