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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房产纠纷1个月前

本人2021.9购买位于武汉阳逻万达御江二期房产,交付时间为2023.3.30,现已逾期且开发商长期停工,目前为止房价近乎腰斩且尚未开工,可否进行诉讼申请退房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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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律师团队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当事人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首先考虑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在确定的交房期内过分迟延,通常合同会约定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你需要关注这个时间,如果超出了这个期限,没有申请解除合同,那么你的权利是收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而要求继续交房。

    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经验性的判断是,你可能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之内,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合同解除权。

    祝你好运!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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