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搬迁导致工作地点变更,应与员工协商一致,交更原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变更劳动合同,你方有权请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4-06-29 13: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