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有法定抚养义务,根据你的陈述父亲已经去世,只有母亲一个法定监护人,爷爷奶奶没有监护权利,母亲有权要求爷爷奶奶将孩子交给母亲抚养,法律没有规定需要遵从孩子个人意愿,你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爷爷奶奶要求将黑子交给母亲抚养,虽然法律是这样规定但是建议你家庭内部矛盾协商处理为宜,如果法院判决生效,你爷爷奶奶不愿意你母亲抚养且你不同意跟你母亲生活的,法院执行局这种案件是无法执行的,执行局不可能去老人家里抢夺孩子的,这种问题在实践中是很难处理的,建议最好协商处理家庭矛盾。
2024-05-17 08: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