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如果能够协商确认的话以协商确认为主,关于具体数额没有限制,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般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区的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判决,当然在裁判过程中也可以提供相关财产信息或者认定依据对于应当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进行举证。
2024-04-09 08: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