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外婆生前没有立遗嘱,对自己的财产作出支配。您的舅舅、姨和妈妈,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规定继承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规定,您的舅舅、姨和妈妈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对于外婆的财产属于同一顺位,对于外婆财产的继承是共同共有的关系,可以主张自己应当继承的部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最后,需要提醒您的是,我国保障权益的诉讼时效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三年,因此,您的母亲或者姨主张权益,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2024-03-07 08: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