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谁来继承?

婚姻家庭 湖南-长沙 2024-02-01
老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老人育有一儿一女,均已婚,但老人儿子于老人生前去世,现老人去世,面临老人住所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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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老人的配偶,女儿与儿子是其第一顺位继承人,老人儿子在先去世的,老人的儿子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2024-02-01 08: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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