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应该是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驾驶员承担。若双方均为机动车,那么同等责任下责任分担比例为50%、50%,若您是机动车方,那么责任比例为40%(您)、60%(机动车方)。赔偿项目和标准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2022-10-31 08: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