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男子遭电动滑板车撞伤,事故责任如何划定?
造型酷炫的电动平衡车,在小区,马路上甚至商场里都很常见。由于操作简便、易于携带,它们引起了不少人的追捧,甚至成为部分上班一族的代步工具。那么男子遭电动滑板车撞伤,事故责任如何划定?
网友咨询:
邵先生前两天遭遇了事故,他好端端地在人行道上走,忽然就被人撞得手臂骨折,牙还掉了好几颗。怎么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呢?原来对方不是在正常走路,而是骑了一台滑板车。那么男子遭电动滑板车撞伤,事故责任如何划定?
山东明铎律师事务所王兴兰律师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没有路权,不能上路行驶。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代步工具不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因此它们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如果造成事故,至少要承担主要责任。因此,电动滑板车、平衡车驾驶人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较大比例的责任。
山东明铎律师事务所王兴兰律师解析:
平衡车不能上路的原因:
一是无“路权”。电动平衡车是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的,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这也就是说,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电动车是不具有路权的,属于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
二是安全系数低。
据相关测试,在18公里/小时的时速下,一旦遇到突发情况,电动滑板车刹车的反应时间是3秒,电动平衡车依靠身体后倾刹车的反应时间长达8秒。
三是事故定责难。
在我国的交通法规里,责任主体只有: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种,但电动滑板车均不属于以上三种。若是出现违法现象以及因此引发交通事故,很难追责,受损方也很难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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