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已被一方挥霍的共同财产会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河南-郑州 2024-01-25
王先生与张女士结婚十年,共同积蓄中有60万元存于张女士的银行账户中,二人约定这笔钱用于孩子的学业支出。半年来,王先生发现张女士沉迷上了美容,隔三差五往美容院跑,频繁购置高端护肤品。随后,王先生发现张女士已将名下的60万元存款挥霍一空。王先生认为张女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处分家庭财产,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与张女士离婚,并分割上述夫妻共同存款60万元。离婚时,已被一方挥霍的共同财产会如何处理?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本案中,涉案60万元存款属夫妻二人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张女士行使合理处置权的部分,法院予以保护,但张女士过度高消费的部分并未未征得配偶方王先生的同意,非以家庭日常开销为目的,且有挥霍性质,属于侵害配偶方财产权益。因40万元的分割客体已经灭失,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最终法院判定张女士给付王先生存款补偿款20万元。
2024-01-25 16:54:51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47分钟前微信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47分钟前微信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