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结合案件情况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比如关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该罪名各构成要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另外,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024-01-02 08: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