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宿舍到工作岗位属于上班路上,但是造成骨折是因为摔伤吗。如果是摔伤不属于工伤,职工上下班的路上,只有在遭遇非主责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 火车事故 或者客运轮渡的伤害时,才有可能会认定为工伤,上下班路上摔伤不属于这几种情形,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若我方是在上下班的『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未被交警认定需要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依法可以认定为工伤。若单纯只是意外摔伤,并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12-13 08: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