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某的量刑是如何确定的?
本案中,应某明知减肥药中添加了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却仍然生产售卖,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只要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就应予立案追诉。所以应某制假售假非法获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应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最终对主犯应某判刑11年并处罚金。
行为人掺入的是有害的食品原料构成什么罪?
如果行为人掺入的是食品原料,尽管可能有一定的毒性、有一定的害处,也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行为人掺入酸败的油脂、变质的水果等用于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就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其他罪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论处。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2022-10-27 15: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