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因口角掌掴13岁女孩,法律上如何评价?

刑事辩护 河南-周口 2023-10-16
河南周口太康县某村村支部书记陈某走进同村村民彭某家中,在彭某13岁女儿脸上打了一下。之后,双方爆发激烈冲突。彭某喊回自己丈夫等家人,而陈某叫来丈夫和同村另外3个村民。冲突过程中,双方人员均有受伤,其中陈某鼻骨骨折。法律上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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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案中,村支书上门对业主13岁女儿进行掌掴,大概率为轻微伤或达不到轻微伤。村支书涉嫌随意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应受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而彭某丈夫打伤陈某致陈某骨折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2023-10-16 16: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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