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应当予以治安处罚。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侮辱行为手段恶劣,动机卑鄙,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很坏的情况。具体而言,情节严重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手段特别恶劣。如强行扒光被害人的衣服,以粪便泼洒他人身体,强迫他人吃污物等;(2)出于恶劣、卑鄙动机侮辱他人的;(3)多次侮辱他人或因危害人不堪侮辱,致使精神失常或自杀的,等等。
徐某等4人因婚恋矛盾纠纷,以暴力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已构成侮辱罪,徐某作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另外3人属于从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3-10-11 15: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