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撞对方不赔,受损车主如何尽快挽回损失?

交通事故 上海-黄浦区 2023-08-29
2021年,王某与赵某在某路口相撞,造成王某车辆损坏。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赵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时,赵某为驾驶甲公司车辆执行工作任务。王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甲公司、赵某未配合赔偿王某车辆损失。此情况下,王某根据保险合同向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对王某的车辆损失实际赔付80000元。现某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将甲公司、赵某诉至法院。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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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的发生与第三者的过错行为须有因果关系,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二是保险标的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三是保险人已经给付保险金,在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前,被保险人仍具有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023-08-29 16: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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