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事后能反悔追索吗?

婚姻家庭 山西-太原 2023-08-21
因夫妻感情不和,张先生与王女士与2012年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凯凯由女方抚养,男方不用支付抚养费。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母亲王女士无力负担全部费用,故以凯凯的名义诉至法院,请求父亲张先生支付支付自2012年2月到2023年5月的抚养费24万余元。最终法院驳回了凯凯的诉讼请求。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本案中,凯凯的父母离婚时,签署协议约定由王女士负担凯凯的全部抚养费,该约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均应遵守该约定。而凯凯要求张先生承担的抚养费,已实际发生并由王女士予以负担,且无证据证明在上述期间王女士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凯凯的健康成长。因此,法院对凯凯的诉求不予支持。
2023-08-21 15:51:11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1分钟前头条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1分钟前头条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