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所以,用人单位不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和公积金有以下解决办法: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投诉,申请补缴,投诉。社保问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可以向社保局投诉。从理论上来讲,这是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但从实践来讲,劳动局和监察大队只审查是否给你缴纳了社会保险,至于缴纳的基数不会去强制要求一定要按实际的工资来缴。
2023-08-21 08: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