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因此,法院执行期限是六个月,如果法院拒不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处理。
第二,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三,关心被执行人的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2022-10-20 11:4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