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冒充记者称曝光问题诈骗11万,构成什么罪?

刑事辩护 江西-南昌 2023-06-29
王某、魏某等10人先后在天镇等县区流窜作案,多次前往煤矿、煤矸石场、环保材料公司、煤场、养殖合作社、碘石场和沙场等企业,冒充新闻单位记者给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打电话,以曝光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污染问题、安全问题相要挟,索要钱财。10名被告人互相组团或单独作案,共对11名被害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钱款共计11万余元。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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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10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冒充新闻工作者,多次采用强制胁迫等手段向被害企业索要钱财,数额较大,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2023-06-29 15: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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