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我的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经济纠纷 福建-福州 2023-04-13
你好,我有些事情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公司前段时间(4月1号)有位员工离职了,她离职前把她的报销单给到了我,并且让我的报销单和她的单一起报销,我于4月2号的时候,就把我的单和她的单一起报销了。九号我见老板娘一直没有转给我报销金额,我去问了老板娘,才发现他把我的报销金额也一起转给了那位员工,于是9号晚我开始联系那位员工,直到13号她也一直没有回复我。现在知道她的手机号码,姓名。没有身份证号就进行不了民事诉讼,我应该怎么办,总金额3273.5元,其中她的金额是721.5元,我的金额是25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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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您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被告的身份信息,否则人民法院不会立案,若没有对方身份信息的话,建议您先搜集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若您有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您可以委托律师在公安局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若您有对方实名认证的电话号码,也可以委托律师查询。
2023-04-13 08: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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