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没有规定房产继承必须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2、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持身份证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去当地房管局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关税费即可。
2023-03-22 08: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