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梁先生与姜女士签订《委托协议书》的目的是通过“假结婚”的方式为梁先生的妻子及其子女办理户口,其行为不仅扰乱了户籍管理秩序,也违背了婚姻制度的初衷,易造成家庭关系的混乱,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因此,该协议书因违背公序良俗,被法院认定无效。
所谓的“假结婚”,是指男女双方出于某种利益需要或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在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假结婚”行为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
1、当事人为达某种不合法的目的,与他人假结婚,约定待目的达到后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对方“不讲武德”,离婚时坐地起价,想再捞一笔“分手费”,你给不给?如果不给,到法院诉讼离婚,就会增加时间成本、诉讼成本,这就是“结婚容易离婚难”。
2、虽然很多假结婚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前,都办理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对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属作了相应的约定。但如果婚前财产协议写得不够严谨,离婚时发现婚后取得的部分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协议约定之外或者因财产混同难以证明属于个人的财产,仍然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
从法律角度讲,假结婚或者假离婚只是双方私下的约定,只要领了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结婚证背后附着了人身、财产等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通过假结婚实现现实利益,不仅违背公序良俗,也面临着落户不成又拿不回钱、一方假戏真做等变数带来的法律风险。
2023-02-20 17: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