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借女儿3万压岁钱不还被起诉,法院:应还本金及利息

经济纠纷 上海-黄浦区 2023-02-06
在父母离婚前一年,老李以资金周转不够为由,向13岁的女儿借了3万元压岁钱,承诺每月给她500元利息,只借3个月。2年间,老李一直以没钱为由不肯归还女儿的借款。在女儿将老李告上法庭要求还钱后,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判决老李借用压岁钱的行为属于借款行为,应还本息。

法院根据父女的微信聊天内容及女儿微信的收款情况,认定女儿与老李约定支付利息的情况。两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反映,女儿自2020年4月起催老李还款,但老李一直没归还借款,女儿主张老李归还借款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按照相关的利息计算方式,一审判决被告老李向女儿偿还借款本金27927元,并以本金27927元为基数计付利息。

父母借孩子压岁钱需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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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孩子或者其监护人表示接受、钱款发生转移之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所有。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即便压岁钱在家长处保管,家长也要妥善保管,不能私自挪作己用,为自己购置物品,损害被监护人财产权益。所以,如果父母借了孩子的压岁钱就会被认定为借贷关系,是需要还钱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因此,女儿按月利率2%收取借款期间的利息超出按LPR的四倍计算的利息金额,超出的部分应转为偿还本金,老李应归还女儿借款本金的金额为27927元。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即便压岁钱在家长处保管,家长也要妥善保管,不能私自挪作己用,为自己购置物品,损害被监护人财产权益。本案中父亲借钱不还的行为伤害了女儿,也侵害了女儿的合法权益,因此,女儿起诉父亲还钱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2023-02-06 17: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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