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拆迁房是否要分割一份给前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福建-福州 2023-01-07
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由于某村拆迁,老王的住宅房屋被拆迁部门拆除,安置给老王两处楼房房屋,并支付相应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几年后李某和王某离婚,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没有共同存款、债务和共同房产。李某请求判令其与老王、王母及某分割两处安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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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农业家庭户依户主申请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非户主一人享有,而应是整个家庭成员之间共同享有。在本案中,安置拆迁房时是按照人口进行分割,将李某也算进去了。在老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时的合同效力4人共有,所以李某可以分得拆迁房。所以李某基于老王辩称B处房屋已经出售的理由,要求居住使用A处房屋,应予以准许。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多少天?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一般是15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01-07 15: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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