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夫妇嫌三胎压力大有偿送养儿子,被判刑

刑事辩护 上海-黄浦区 2023-01-04
黄甲、杨乙是四川的一对90后夫妻,婚后生了两个女儿。2020年初,黄甲怀上3胎后,二人抚养三个小孩经济压力较大,便商量等腹中胎儿出生后将其“送养”。两次“送养”并收取买家钱财后,这对夫妻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因犯拐卖儿童罪,黄甲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杨乙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本案中,黄甲、杨乙夫妇被法院判决构成拐卖儿童罪,那么对于民间送养行为和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该如何区分呢?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应当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例如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本案中的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两次出卖亲生子女,把自己的亲生子女当成商品随意出卖,相比拐卖别人的孩子出卖更加可恶。所以父母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孩子的,也构成拐卖儿童罪。
2023-01-04 17:37:49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2小时前手机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2小时前手机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