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中情夫之所以主动提出赔偿,是因为受到了路某某的殴打以及语言威胁所致;可以说情夫就是因为受到了威胁基于恐惧、害怕心理才交付的财产,所以可以说路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而且由于其索赔的数额较大,且远超情夫愿意赔偿的数额,所以可以认定路某某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主观目的的。
而《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要以敲诈勒索罪论处;所以最终路某某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刑事案件怎么提出上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提出上诉是需要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一审判决就会生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12-27 15: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