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你咨询是婚前房产,可以将婚前房产以婚内财产协议书形式约定由双方共有。 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因此,房屋属于不动产应当以办理登记作为房屋所有权享有的依据,没有办理登记的对方没有房屋所有权。所以通过签订协议而不办理房屋登记是无法达到对方享有房屋所有权目的的,但是婚内财产协议也可以保障对方权益,如果你方事后不配合女方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产证加名字。建议协商处理或者办理房屋登记。
2022-12-26 09: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