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公司破产了欠的款需由法人来偿还吗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也就是因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中产生的诉讼费等,以及公益债务,是指为了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针对债务人财产发生的债务。
网友认为:
比如为了让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等。在支付完这些费用后,在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第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第二是,是破产欠缴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第三,则才是普通的债务,也就是在经营过程中所欠的货款、借款等等。
目前对于把法定代表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实又是对公司的极大破坏!公司是法人,又把自然人拉入其中。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限公司股东只有1人的情况下,由于无法区分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而需要付连带责任,具体可以参考财经大佬和空姐官司.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