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遗嘱公证效力占据怎样的分量?遗嘱公证的办理又需要哪些材料?
我国关于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依据继承法规定,若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立遗嘱人生前所立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多份遗嘱中若存在公证过的遗嘱,则公证遗嘱效力最优先。已公证的遗嘱只能以新的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自书、代书、见证、录音、口头遗嘱形式均不能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这些是公证遗嘱最为主要的特点,也是公证遗嘱更易得到青睐的重要原因。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公证遗嘱效力上的优先性虽然能带来强大的证明力与排他效果,但这种优先性也决定了其变更或撤销程序的繁琐。更为重要的是公证遗嘱效力的优先性实质也是对立遗嘱人个人意愿自主权的一种妨碍,是典型的对私法领域中意思自治原则的不当限制。
网友咨询:
遗嘱公证是否要立瞩人"去"了以后进行,如果要现在公证可以吗?,是否要所有关系人到场签字后才可以.另外,遗嘱公证后,将来是否还要补充继承公证呢?请指教.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1、遗嘱公证,准确的说来应该是叫做公证遗嘱,也就是到公证处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所有遗嘱中效力最高的。
2、继承公证,也就是将遗产继承的情况进行公证,继承公证不属于法律专业术语,一般很少有人会进行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二、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三、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具体程序如下: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法妞结语:随着近四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个人财富迅速增长,而这种财富的激增与法律观念滞后所产生的矛盾也在日益显现,可以预见,未来关于遗产的纠纷将会越来越多,这也已成为当下一个普遍性共识。因此,学会善用遗嘱公证,不仅仅是保障个人财富的良性传承,而且能及早的定纷止争,避免诸如山西“焦炭大王”、上海“艺术大师”遗产继承纠纷的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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