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醉酒驾驶电动车是否可以定危险驾驶罪?
刑事犯罪涉及机动车的犯罪是《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要求驾驶“机动车”才构成犯罪。
但是,刑事犯罪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罪刑法定原则”,即必须要有明文规定“超标电动车是机动车”,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人才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用行政领域的逻辑三段论不足以使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人构成危险驾驶罪。
网友认为:
超速就是“违章”,因超速导致发生的交通事故,当然是交通肇事罪。这样的解释无视了“超速”与“事故”之间的因果联系,明显是错误的
其实一直觉得,所有电瓶车无论是否超标,应当一概纳入机动车,然后上牌照,考驾照,跟汽车一样计分罚款,定期检修。
当然了,我们的警力。
根据司法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主责或全责先不说了,放到超标电动车驾驶致人重伤能不能够罪这个问题中来,你怎么看还必须具有“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超标电动车如果不能认定是机动车的话,是不是就不能定这个罪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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