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公证处办理委托书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就某一事项进行公证。公证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由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出具一份证明文书,这种文书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以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大多数的人们都会进行公证。
网友咨询:
公证处办理委托书的流程是怎样的?
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肖攀律师解答:
公证处办理委托书的流程如下:
(1)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公证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申请表填写,提供买卖合同、身份证、产权证以及其它相关证明;
(2)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会对当事人公证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公证条件会予以受理;
(3)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受理时,需要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不完善,或者有什么疑问,会通知当事人补充,公证部门还会对双方调查;
(4)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查满足公证条件,会给到公证书。
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肖攀律师解析: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肖攀律师简介
中山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资深律师,具深厚法学理论和丰富实务经验,办案高效务实,笃守信用。专注于公司、房地产、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等领域;熟悉风险预估与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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