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 >> 侵犯著作权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依照享有著作权,侵犯著作权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有些情况,侵犯著作权不承担责任,那么,侵犯著作权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侵犯著作权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著作权合理使用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著作权侵权法定许可
是指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著作权侵权行为人免责情况是被侵权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着故意。按照我国《民法典》当中的规定,侵犯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如果损害是由受害者故意造成的情况之下,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二、如何计算侵犯著作权的赔偿?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法定赔偿。
4、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5、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以上就是“侵犯著作权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侵犯他人的著作权,那么必然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但是也是有一定的免责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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