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行政诉讼 >>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不服想要申请复议就需要到上一级的行政机关进行申请;复议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理,最后有关机关作出决定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请
1、符合可申请的条件。
2、符合可申请的期限。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申请的方式。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申请人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不必担心。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以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审理
在具体审理复议案件中,以有关机关的通知为准,按时参加复议,积极配合调查。
(四)决定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会在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要是情况复杂的,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二、行政复议的特点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三)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四)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以上就是“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何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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