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履行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
我们都知道,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要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但在有些情况下,我们的合同中履行的约定并不明确,这就为履行带来了困难。那么,合同履行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合同履行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合同履行的主体有哪些?
1、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
2、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受领。
3、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质,第三人也是正确的履行主体。不过,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时,该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第三人仅仅只是居于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的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以上就是“合同履行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合同履行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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