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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3、有与所实施职业教育相适应、符合规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教学及实习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资源等;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经费来源。

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那么,职业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一、职业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有与所实施职业教育相适应、符合规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教学及实习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资源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经费来源。

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部分专业,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二、职业学校在办学中可以开展哪些活动?

1、根据产业需求,依法自主设置专业;

2、基于职业教育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依法自主选用或者编写专业课程教材;

3、根据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自主设置学习制度,安排教学过程;

4、在基本学制基础上,适当调整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习制度;

5、依法自主选聘专业课教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五条,公办职业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民办职业学校依法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学校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政治功能,保证其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长通过校长办公会或者校务会议行使职权,依法接受监督。

职业学校可以通过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听取行业组织、企业、学校毕业生等方面代表的意见,发挥其参与学校建设、支持学校发展的作用。

以上就是“职业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的相关内容,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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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设立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设立职业学校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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