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酒桌上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酒后的免责承诺书是否有效?
社交中参加或者举办饭局,是拓展自己人脉的重要途径,也是极其容易成功的方式之一,大家聚在一起边吃边聊,气氛会相对融洽的多,因此推杯换盏间有时候更容易办成事。可凡事都不可能一面性,假如饭局这种地方,很多情况下局中人的承诺你如果当真了,恐怕也就输了。
网友询问:
酒桌上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酒后的免责承诺书是否有效?
喝醉酒所作的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如果明确是在醉酒的状态下,则承诺的效力待定。或追认有效,或否认无效。饭局中的“承诺”,很可能只是出于面子。
醉酒之人,意志模糊或丧失或失控,在此状态下所做的承诺,是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存在很大疑问的,其效力如何有待进一步明确:如果清醒后,承诺人追认的,有效且自始有效;如果否认的,无效且自始无效。
法律规定,口头承诺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饭局中的“承诺”,十句有八句是客套
中国讲究礼仪,有时候虚伪式的礼貌更是屡见不鲜的事情,首先最为典型的一句就是“回头请你吃饭啊”但基本上没有多少人会当真,所以相同,酒桌上的言语都是门面的客套话。
广东实丰律师事务所陈志立律师解析:
对于酒后所作的免责承诺书,是否有效力。
酒后免责承诺书应当是无效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生效判例来看,对于同饮者的注意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并不能因为这样的口头或书面免责声明而免除,所以酒后免责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同饮者及相关主体免责文书。对于酒后可能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免责约定,存在无效的可能,所以免责承诺并不能发生免责的效力;从酒后可能发生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依旧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后果与饮酒以及相关行为依法存在因果关系。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对于这种情况,签订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因此,即使事先签订了免责承诺书,万一真有人喝出事了,共同饮酒人出现过错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实,喝酒本无害,正所谓“无酒不欢”。但喝酒时一定要掌握好度,小饮怡情,大饮可就伤身了。对自己对别人都要负责,劝酒更是要不得。
就算在喝酒之前已经签订了免责协议合同,但要是其中一个人真的出了事故的话,如果确定是与喝酒相关的话当事人也不能够因此而免责。
陈志立律师简介
擅长传统民商事案件,侧重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解决、人身损害、婚姻家事、企业合规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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