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上海女子多次偷快递或涉嫌犯罪
近日,上海派出所接连接到群众反映,声称放在小区门口的快递遗失。经调查后民警判定女子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抓获。据吴某交代,她心生贪念一发不可收拾,不仅自己穿着偷来的衣物,食用偷来的食品,还将偷来的男士衣物寄给在外省工作的丈夫。
本案中的吴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了,因为据了解,她在短短五天的时间内就十次实施了盗窃行为,这显然已经构成了多次盗窃;而根据《刑法》规定,多次盗窃的,要以盗窃罪论处,所以吴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了。
目前吴某已经被刑拘,那什么是刑拘呢?
犯罪嫌疑人触犯《刑法》,需要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简称“刑拘”。刑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市民在收到快递信息后,请及时从无接触存放点取走快递,不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可乘之机。此外,勿以恶小而为之,触及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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