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这是“开玩笑”?两男子将好友扔出窗外致十级伤残
6月7日,湖南高院公布了一起纠纷案。2020年3月6日,文某、王某在度假村,开玩笑欲将好友贺某丢出窗外,贺某随口反击“有种把我丢下去试试”。文某、王某将贺某连人带椅抬起假装倾倒,不料阳台护栏断裂,贺某滚落至马路构成十级伤残。经认定,贺某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宁乡市人民法院认为,文某、王某应各承担30%主要责任;度假村应承20%补充责任;贺某自身承担20%责任。
本案文某、王某以开玩笑的形式将贺某抬向阳台护栏边缘,最终不慎导致贺某从阳台跌落致伤的损害后果,二人应该对贺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贺某对于文某、王某二人的行为不仅不制止、不拒绝,还以“有种就把我丢下去试试”的语言刺激、迎合文某、王某的嬉戏打闹行为,贺某对自身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虽然适当的玩笑可以增进感情,但在开玩笑之前必须掌握好分寸,注意言行,防止玩笑过了头,变成伤害他人的工具。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