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好”领导,下属酒驾,领导上去顶包
2020年1月,李某的下属王某酒后驾车撞倒一过路老人,李某念其家庭困难,又是帮自己应酬才出事,便到现场帮王某顶包。后面对民警调查,李某交代了包庇下属的事实,王某也主动投案。最终王某因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李某因包庇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所谓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本案中李某替王某顶包就属于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实际犯罪嫌疑人王某掩盖罪行,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所以李某的行为构成包庇罪,构成此罪的根据《刑法》规定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最终法院综合各自因素,最终判处李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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