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因土坑酸菜产生精神恐慌?律师起诉索赔1万
3月21日,陕西律师韦涛将康师傅方便面的生产商西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起诉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并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该律师称,家中购买留存的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使用了问题酸菜,让他和家人产生了巨大的精神恐慌。目前,未央区法院已经以买卖合同纠纷正式立案。那么因食品安全问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以,如果老坛酸菜牛肉面并未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那么此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只有能够证明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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