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客户不满意设备发布不当言论被起诉
王某与济南某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王某购买的设备调试多次后仍达不到自己的要求,遂以质量不合格、受骗等标题在网上发抖音、发朋友圈一泄不满。济南某公司认为王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导致客户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品牌影响,所以将王某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停止侵权,删除相关视频并赔礼道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消费者与经营者在产品质量问题上发生纠纷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在抖音等社交平台随意发布不当言论损害了经营者的名誉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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