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退一赔三!花13万买车获退赔53万
曾女士在一家4S店花13万余元购买了一辆二手的雷克萨斯牌汽车,后出售时发现该车曾发生过重大事故,市场价值约为8万元。法院认为,经营者负有将所有信息调查·、如实告知消费者的义务,该4S店已构成对曾女士的欺诈,最终判决被告退还赔偿53万。
本案曾女士之所以胜诉是因为在二手车交易中,二手车经营者负有调查、检查车辆的车况、性能、是否发生过重大事故等重要信息,并向消费者如实、完整告知的义务。本案涉案车辆的里程数已被更改,而里程数是衡量二手车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4S店没有如实告知已构成对曾女士的欺诈,最终判决被告退还曾女士购车款134350元并赔偿403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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