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高空抛物致人重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它曾与“乱扔垃圾”齐名,排名第二。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抛砖砸死婴儿”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为百日婴儿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父母悲痛欲绝而扼腕的同时,一个有关城市高空抛物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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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某日18时许,被告人C在重庆市某区高层住室与朋友喝酒,在阳台处先后往楼下扔出一个啤酒瓶和一个玻璃杯,砸中站在楼下操场上的E(某男,13岁)头部,致其颅脑严重损伤。经鉴定,被害人E损伤程度为重伤。
C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甘肃阶州(成县)律师事务所闫辐律师解答:
C先后两次从21楼高层建筑物上朝楼下学校操场抛物,造成二名学生受伤,其中致一人重伤。C故意从高空连续抛物的行为,危及到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并实际造成了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
C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惩处。
鉴于其归案后能坦白认罪,可从轻处罚。
闫辐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闫辐律师,中共党员,硕士文化程度,中国法学会会员,成县人民检察院兼职研究员,著有《模拟法庭刑事审判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类案类判研究》(2020年关中.天水法学论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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