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撞人后逃逸,使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触犯的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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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19时许,郑安芳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邹城市岚济路342省道248KM邹城市鸿飞汽修厂门口时,该三轮车的右前方碰撞到一名由东向西步行的男子,致该男子倒地,郑安芳驾车逃逸,该男子倒地后一直未动。约六分钟后,华某驾驶车号为鲁P×××××的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上述地点,又与躺在地上的男子发生碾轧。经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郑安芳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华某无法认定责任。经邹城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严重颅脑损伤和(或)胸腔脏器破裂出血是无名氏死亡的主要原因。
12月7日邹城市交通警察大队办案人员在邹城市金鼎锅厂将郑安芳传唤到案。郑安芳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南修谨律师事务所张璐瑶律师解答:
郑安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郑安芳到案后自愿交纳部分赔偿押金,支付尸体处理费用,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张璐瑶律师补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债权债务、建设工程、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等方面有些深厚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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