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醉驾与人发生口角,报警途中被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网友咨询:
2021年11月3日晚,石某关与他人吃饭、喝酒、打牌,期间石某关与他人发生口角,被他人用木凳敲到左眼角。石某关遂驾驶摩托车载着妻子至开善派出所报案,行至开善乡粮站路段时遇到出警民警,民警发现石某关有饮酒驾驶嫌疑。经查,案发时石某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8.57mg/100ml,已达醉酒程度。2021年11月8日,石某关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擅自离开泰宁县。2021年12月2日,石某关在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被抓获归案。石某关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王洋律师解答:
石某关酒后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石某关无证驾驶机动车,可酌定从重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石某关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擅自离开泰宁县,依法应当酌情加重处罚。
王洋律师补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专职律师,毕业于长安大学,专门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对各类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尤为擅长,执业以来办理了数十起各类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实现了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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