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女子花高价买钻戒价签与实物不符,价签和实物价格不符是否属于欺诈
近日,杨女士花了6万元购买的是一枚标价为75000元的一克拉钻戒,总质量为3.63克,付完账她要求复称,发现这枚钻戒的总质量却显示为3.19克。
店员的解释是把两个钻戒的标签搞混了,据了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已对此事已调查处理,并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回复,经执法人员核实,商家由于价格标签吊牌与实物(戒指)分离,造成销售时产生误会,商家有视频监控为证。
执法人员认为商家存在失误,有过错,但不构成欺诈。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故意设置错误的,则不属于价格欺诈,如果是故意的,就属于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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