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梅姨案又一被拐儿童被找回,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
梅姨案的的一名被拐儿童找回了,终于可以和亲人团聚了。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梅姨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因犯拐卖儿童罪,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张维平、周容平死刑,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3月26日,“梅姨案”二审开庭审理。因案情重大,审理法官表示提交广东高院刑事审判委员会讨论,目前尚未宣判。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比如: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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