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携带导盲犬住酒店遭拒,房费不退!盲人的利益又该如何保障?
9月26日,有一盲人在入住珠海长隆企鹅酒店时因带导盲犬被酒店拒绝入住。然而该盲人表示不住后,酒店居然拒绝退房费,甚至在民警前来调解时说国家有规定,但这里是珠海。
虽然在民警的帮助下,酒店向这位盲人退还了住宿费,但这一系列骚操作还是直接给大家看蒙了。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导盲犬是盲人日常生活的辅助工具,并非一般性宠物,因此,为了更好的保障盲人的利益,我觉得未来《条例》可能需要更加细化,增加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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